據中國之聲報道,為促進網絡零售健康發展,商務部擬制定《網絡零售第三方平臺交易規則管理辦法》,9月26日起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這將是我國首部規范“網規”的部門規章。備受關注的“網商規則”將如何從“草根”走向規范?
早在去年淘寶網爆出“淘寶網”店小二收受賄賂,幫商家提高信譽等級的腐敗風波之后,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就在公開場合表示,我國網絡零售領域法律法規,亟待監管
沈丹陽:我們認為出臺影響網絡零售商、消費者權益等有關經營措施應充分聽取相關利益者的意見,要平等協商,要保持措施的連續性、穩定性和可預見性。目前我國網絡管理的法律基礎薄弱,網絡零售領域法規缺失。
正在征求意見的《網絡零售第三方平臺交易規則管理辦法》對網絡零售交易規則做了明確的定義和劃分,界定為基本規則、責任和風險分擔規則、知識產權保護規則、信用評價規則、消費者權益保護規則等十大類。
業內人士評價,該辦法是利用市場機制的作用引導市場規范發展的有益探索,隨著辦法的進一步完善和出臺,將會使平臺、網商、消費者在交易過程中對各自權利、義務、風險的劃分更加趨向公開、公正,有利于我國網絡零售市場的規范化發展。
互聯網觀察員方興東:現在很多網絡平臺做一個企業,但是它承擔很多社會性和公眾性功能,所以它自己制定了很多規則,但這些規則確實需要有相關的部門。
目前,電商企業已經自行摸索出了一些“草根”網絡市場治理措施:如現行的淘寶規則,共五章七十五條,基本上涵蓋了從注冊到交易完成整個過程中可能遇到問題的處理規則。淘寶規則中提出了一些適應網絡市場特點的治理措施,如“信用評價”、“店鋪打分”等。
電商企業自行摸索出的“草根”網絡市場治理措施對維護和保障網絡市場快速穩定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比如說:騰訊的版權自助保護制度、京東商城的消保基金制度、凡客誠品的30日內消費者無理由退換貨制度。
不過,從另一方面來說,網絡零售第三方平臺身兼規則的制定者和規則的執行者兩種角色,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同時缺少第三方監督,是滋生腐敗的根源。對此,一些用戶也表示了質疑。
用戶:相當于中小商家我只負責出臺我的規定,你要在我這里做,你就必須接受。
互聯網觀察員方興東認為,交易規則多為電子商務服務企業單方面制定,難免在執行中出現相關方對交易規則的質疑,嚴重者會影響到公共利益。
方興東:企業本身追求利益最大化,所以它肯定光靠自己制定也不合適,但是我覺得怎么評估,因為這個規則主要是平衡企業的利益、公眾的利益、社會的利益、消費者的利益,這些利益怎么平衡,這里面很多東西,隨著不同的發展階段,肯定很多規則都限度會比較大。
把“網規”納入法規監管的范疇,實現“網規”的規范化,就成為規范、發展我國電子商務的一個重要課題。那么,網上購物的規則,到底由誰來制定?怎么制定最合適?
《網絡零售第三方平臺交易規則管理辦法》辦法規定:“網絡零售第三方平臺經營者制定或修改的交易規則實施之前,應當在網站主頁面醒目位置公開征集意見,并應采取合理措施確保交易規則的利益相關方及時、充分知曉并表達意見,征求意見的期間不得少于十五日。征求意見期間結束后,網絡零售第三方平臺經營者應通過合理方式公布所收到的意見及其答復處理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