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全國人大財經委召開電子商務法起草組成立暨第一次全體會議。會議明確了立法的指導思想、原則、框架設想和主要內容,這標志著中國電子商務法立法工作正式啟動。本次會議確定了中國電子商務立法的初步“時間表”:從起草組成立至2014年12月,進行專題調研和課題研究并完成研究報告,形成立法大綱。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開展并完成法律草案起草。
值得關注的是,同一天,國務院副總理汪洋在北京京東世紀貿易有限公司(京東商城)調研并主持召開電子商務工作座談會。他強調,電子商務是綜合性、戰略性、基礎性產業,要把發展電子商務作為一件大事來抓,搶占未來競爭的戰略制高點。但快速發展的中國電子商務也存在著增長方式粗放、質量效益不高、行業秩序不規范等問題。要加強頂層設計,建立健全電子商務法律法規,建設法治化的營商環境。
據了解,根據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電子商務法由全國人大財經委負責牽頭。
電子商務法起草領導小組組長、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呂祖善說,起草組全體成員要按照“開門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在計劃時間內,拿出一部符合時代要求和中國國情的高質量電子商務法草案。
起草組設領導小組、專家小組和工作小組。全國人大財經委將牽頭組織國務院法制辦和發展改革委等十多個部門,以及相關專家共同開展起草工作。
“電子商務已成為中國經濟發展新的增長點和結構調整的重要著力點。”呂祖善說,亟待對現有的電子商務法規和部門規章進行梳理、補充、修改和完善。
數據顯示,2012年,中國電子商務交易額約8萬億元,同比增長30.8%,電子商務服務企業直接從業人員逾兩百萬。商務部近期公布的《關于促進電子商務應用的實施意見》提出,到2015年,電子商務交易額超過18萬億元,網絡零售額相當于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10%以上。不過,與快速發展相伴生的是,不正當競爭、信用體系缺失、假貨猖獗、逃開發票等不良現象也為人詬病。
近年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后審議通過了電子簽名法和關于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國務院辦公廳出臺了關于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意見,工信部發布了電子商務“十二五”發展規劃等,這些政策法規的出臺,為電子商務立法奠定了基礎。
相關調研工作早已啟動。
2012年全國“兩會”上,民盟、民建以及全國工商聯等便遞交了《促進電子商務立法》的相關提案,呼吁出臺統一法律規范促進電子商務發展。針對電子商務立法的調研當時即已展開,并一直持續至今。
今年3月,曾任浙江省省長的呂祖善率專題調研組就電子商務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浙江省展開調研,阿里巴巴、網盛生意寶、盤石信息等公司負責人出席座談會。
浙江省經信委副主任吳君青當時建議,對已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做一次梳理,優先解決影響全局、普遍存在的突出問題,研究電子商務領域使用的行政許可制度,建立靈活的法制環境,并在電子商務立法過程中,充分發揮各部門規章及地方政府立法的作用。
此后的5月,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分組審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正案草案時,呂祖善又提出要解決電子商務發展中多頭監管的問題。法制日報當時援引呂祖善的說法稱,有一個比較寬松良好的環境,市場發展才會比較健康。如果一個電子商務,七八個部門都來管,很可能中國以后就沒有電子商務了。
汪洋在27日的座談會上也提到,要創新適應電子商務快速發展的管理體制,充分發揮企業主體作用,明確政府管什么、誰來管、怎么管等問題。另外,汪洋還要求強化政策支持,鼓勵有條件的電子商務企業探索智能物流、藥品流通、農產品流通、跨境電子商務、互聯網金融等新型業務;完善信息網絡、物流配送、電子支付等基礎設施,為電子商務發展提供支撐;加快信用體系建設,嚴厲打擊侵權假冒、虛假宣傳等不法行為,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今年6月,北京大學法學院舉辦的電子商務立法專家研討會。據“電子商務立法研究課題”成員袁陽陽介紹,課題組的報道提出了六個方面的立法改革建議,包括電子商務領域稅收、消費者權益保護、知識產權保護、個人信息保護、市場準入和電子證據等。
目前已制定綜合性電子商務法的國家和地區有30多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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