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銀監會副主席閻慶民在博鰲亞洲論壇2014年年會上表示,按照國務院最近的決定,為了加強對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規范和監管,大概做了分工,剛剛決定銀監會牽頭來承擔對P2P的監管研究。
即使是P2P的監管研究才剛剛開始,監管政策落地也尚需時日,但這意味著P2P網貸的監管格局日漸明晰。
監管從自律開始
在2013年,P2P網貸迎來了高速增長期,P2P網貸行業門戶網站——網貸天眼副總裁袁濤告訴記者,2013年,中國活躍的P2P網貸平臺數量為623家(活躍平臺指一個月有超過兩筆投資),交易金額967億,自去年9月開始,每天新上線的P2P平臺約有3家,最多一天有7家平臺上線。
P2P網貸的高額利潤,吸引了眾多從業者進入這個行業,在無準入門檻、無行業標準、無監管機構的“三無”現狀下,整個行業瘋狂生長,魚龍混雜。一些新的P2P平臺以超過年化30%、40%的高收益吸引投資人,最后難以維系,導致資金鏈斷裂。還有一些人直接成立騙子平臺,花幾百、幾千塊錢買個軟件建立平臺,連營業執照都是假的,平臺上線幾日便消失不見。
據網貸天眼統計,2013年有75家P2P網貸平臺出現問題,其中經營不善導致的提現問題占到80%,跑路平臺和欺詐平臺超過15家,截至2014年4月8日,今年已經有17家P2P網貸平臺出現問題。
4月3日有媒體報道,中國人民銀行條法司牽頭組建的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已正式獲得國務院批復,已上報民政部批籌,旨在對互聯網金融行業進行自律管理。
一家P2P網貸從業者向記者證實,前段時間,其所在公司收到央行下發的成立互聯網金融協會通知,該公司作為發起單位已經填寫了申請表。
其實,自2013年以來,各種互聯網金融的協會組織紛紛成立,也相繼出臺了自律公約,希望能夠通過自律規范這個新興行業。例如,2013年8月26日,中國小額信貸聯盟發布了《個人對個人(P2P)小額信貸信息咨詢服務機構行業自律公約》。
2013年12月3日,由央行領導的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牽頭,在京發起成立了互聯網金融專業委員會,審議通過了《互聯網金融自律公約》;12月18日,上海市網絡信貸服務業企業聯盟發布《網絡借貸行業準入標準》等等。此外,中關村互聯網金融協會、廣州互聯網金融協會等一些地方性的行業自律組織也先后成立。
這些行業自律組織中,互聯網金融專業委員會是唯一帶有官方性質的行業組織,由央行領導的支付清算協會牽頭成立。而現在將要成立的互聯金融協會則級別更高,直接由央行牽頭,與支付清算協會同為一級協會。
上述從業者表示,當時,互聯網金融專業委員會的會員單位涉及銀行、券商、綜合性金融集團、互聯網公司、第三方支付公司、P2P借貸平臺等多個領域的75家機構,因為第三方支付公司主要歸支付清算協會管理,估計此次的互聯網金融協會的會員單位不會有那么多機構,將主要針對P2P 網貸等金融中介平臺。
中國小額信貸聯盟理事長杜曉山對記者表示,互聯網金融協會成立對P2P網貸平臺來說是很大的利好,但是需要了解具體的組織架構,是否完全自愿參加,是否有一定的強制力和處置力,如果是非強制的,則對行業的規范作用有限。行業協會的目的是鼓勵行業健康發展,維護行業企業權益,提高企業之間透明度和業務能力水平,對違規違法行為有一定的處置力。
監管不可少
P2P網貸問題頻出,使得投資人、從業者、專家學者紛紛呼吁監管法規出臺。
杜曉山表示,對于互聯網金融,行業自律是必要的,但不能僅依靠行業自律,還需要政府監管。 自律組織作用有限,往往是約束了好人,放縱了壞人。加入自律組織的P2P機構老實干事,利率不是很高,資金交易活躍度低;而不加入自律組織的P2P網貸平臺卻可以為所欲為,利用高利率吸引投資者,瘋狂圈錢。這不是懲罰壞人,而是懲罰好人,是劣幣驅趕良幣。
“從2007年中國有第一家P2P到現在,7年過去了,社會各方對P2P也有了比較全面的認識。目前,P2P亂象叢生,相關監管法規出臺時機已成熟,監管不能再缺位。P2P可能還有新的變化和發展,還不到出臺法律的發展階段,但是現在可以出臺暫行條例或管理辦法。”杜曉山說。
目前,隨著閻慶民的表態,銀監會牽頭來承擔對P2P網貸平臺的監管研究已成定局,但有業內人士提醒道,這并沒有確定銀監會就是監管機構,可能銀監會只是負責出臺監管政策。例如,2008年,為了規范小貸公司的發展,銀監會和央行下發文件《關于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其中,規定地方的金融辦為小貸公司的監管部門,銀監會和央行只是政策的制定者。
多位P2P從業者向《中國經濟周刊》表示,希望政府能夠盡快出臺監管政策,規范整個行業的發展,但同時希望,在監管創新金融形式的時候,能夠考慮到金融創新企業的實際情況和發展規律,適當寬松監管,不要用傳統金融的監管方式,例如設定存款準備金率等,防止出現“一管就死”的情況。
杜曉山表示,鼓勵創新和防范風險的問題要取得平衡,不要由一個極端走到另一極端,既要留有創新的余地,又要防范產生系統性的風險,作為監管者取得二者的平衡是不容易的,但是絕不能監管缺位,希望監管政策出臺的時間不要太長。
3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曾提出對互聯網金融監管的五個原則:互聯網金融創新必須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本質要求,合理把握創新的界限和力度;互聯網金融創新應服從宏觀調控和金融穩定的總體要求;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處理好政府監管和自律管理的關系,充分發揮行業自律的作用。
政府監管與行業自律并行,這一監管格局或許既符合現階段P2P網貸行業的發展需求,也滿足了上述監管原則。
P2P的n種模式
P2P是英文peer to peer的縮寫,意思為“個人對個人”,P2P網貸,是指個人通過網絡平臺相互借貸,貸款人在網站上發布貸款需求,投資人則通過網站將資金借給貸款方。P2P網貸最早起源于英國。2005年3月,全球第一家網上借貸平臺“Zopa”于英國倫敦誕生。中國第一家P2P網貸是2007年在上海成立的“拍拍貸”。
純線上模式:國外的P2P模式是純線上模式,即P2P的三個環節:尋找貸款業務、貸款審批、撮合交易都在網絡上進行。
線上線下相結合模式:由于中國信用體系建設尚未健全,純線上交易風險控制難度較大,大部分的中國P2P網貸平臺都采用了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模式,即將貸款審批環節在線下進行,尋找貸款業務和撮合交易在線上進行。
純線下模式:純線下模式是指P2P的三個環節都在線下進行,以宜信為代表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