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新事物產生的過程中,新舊事物之間的博弈總是那么明顯,新舊事物之間產生矛盾并不是一件壞事,因為從哲學上來講,矛盾的產生與解決才是推動事物向前發展最根本的動力。
近日,因遭遇版權糾紛,網易云、蝦米及天天動聽的音樂無法在社交網絡分享的消息在各大媒體迅速擴散,“版權”這兩個字眼再次回歸大眾視野,引發諸多猜想。去年11月,周杰倫的經紀公司杰威爾警告天天動聽侵權,網易云音樂同樣不能再侵犯周杰倫新專輯,隨后周杰倫新專輯中的音樂全部從網易云音樂下架,版權問題引發大眾廣泛關注。但這種音樂人單方面的警告起訴,也并沒有完全解決中國數字音樂市場上充斥著各種盜版的問題。
在中國,知識產權意識薄弱已是國際共識,就連中國網民也不時在社交媒體中自黑幾句我們是“山寨大國”,在數字音樂方面同樣如此。就本次事件的主角之一蝦米來說,該音樂平臺主打用戶自發上傳音樂與他人分享,但若要從蝦米下載音樂卻要收取0.8元,然而對于平臺庫中的音樂,蝦米并沒有全部的版權,部分還處于盜版狀態,這種免費利用他人的勞動成果來為自己盈利的商業模式著實令人無法茍同。
此次的“因版權無法分享”事件我們撇開巨頭們之間的恩恩怨怨,單從數字音樂版權的問題上來說,這可以看作是2015年正版促進運動的第一次行動,因為不管出于什么目的,此次事件的結果導向都只會是加速中國數字音樂版權正規化。
為什么說“無法分享”事件最后的結果導向只會加速中國數字音樂版權正規化呢?答案顯而易見,首先,尊重知識產權支持正版是社會主流價值認同,同時這是行業走向成熟道路上的必然選擇,因為從經濟學上來講,我們在享受他人的勞動成果時,必須向之付費(時間或金錢);從道德上來講,任何人都不希望自己的勞動被他人無償偷去作為其盈利的工具;從行業上來講,音樂行業只有在盈利的情況下才能健康快速發展。其次,只要社會正義之聲是站在支持正版打擊盜版這一方,那“因版權無法分享”事件定會給網易云平臺、天天動聽、蝦米等有版權問題的音樂平臺帶來輿論和政策壓力,所有涉及版權問題的音樂平臺都將會采取行動,使自家平臺中的音樂正版化。
在互聯網領域,數字音樂版權的保護在國內提出已經不是一次兩次,但是基本上都無疾而終,所以說到版權與盜版,天底下有誰不愛免費的午餐呢,況且大部分中國人并沒有為知識付費的意識,所以靠用戶自律并不是一個正確的解決辦法。在法律缺失的狀況下,企業自律似乎是一條可行之路,事實也證明這并不是不可能的,目前,百度音樂、QQ音樂為首的平臺都在加大在音樂版權上的購買力度,對整個音樂行業打擊盜版之路來說毋庸置疑是進步之舉。
此次“因版權無法分享”事件不管是巨頭之間的游戲還是其他原因,我們都可以預見的是,隨著版權之爭頻發,數字音樂洗牌即將來臨,以盜版為生的音樂平臺的生存空間將進一步被擠壓,未來想要數字音樂行業生存下去,還是走“正道”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