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經營企業衛生許可證辦理要求 一、許可內容 保健食品經營企業衛生許可證(包括新建,遷址,到期換證) 二、設定許可的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第二十七條 2、《保健食品管理辦法》 3、《廣東省食品衛生許可證發放管理辦法》 三、許可數量 無 四、許可條件 1、廣東省境內在省級工商管理部門預登記注冊的從事保健食品經營的企業、單位和個人; 2、申報企業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保健食品管理辦法》要求; 3、申報資料合法、完整和規范。 五、申報材料: 1、《保健食品經營企業衛生許可證》申請表; 2、省工商管理部門的企業名稱預審核通知書(復印件),須出示原件; 3、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負責人的資格證明(身份證復印件); 4、經營場所和倉庫總平面圖,包括擺放、存放區劃圖;在超市等其他商業企業內設立零售保健食品店的,必須具有獨立的區域; 5、保健食品質量保證體系的情況(包括衛生管理機構、人員及培訓體檢記錄、質量管理規章制度等); 6、許可機關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經營企業需提交以上資料(一式二份及文字資料電子版一份,所附的資料均須采用A4紙打印,圖紙需標明面積及尺寸,并逐頁加蓋公章如企業未有公章,法人代表需逐頁簽字。) 六、申請表格 《保健食品經營企業衛生許可證》申請表 八、許可程序 衛生許可證申請(申請企業)?窗口受理(受理處)?現場驗收(省食藥監局)?核準發證(省食藥監局)?告知,辦理領證(受理處、網站) 九、許可辦理時限 自申請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 十、許可證件及有效期 《保健食品經營企業衛生許可證》,有效期四年。 十一、許可的法律效力 取得《保健食品經營企業衛生許可證》后方可經營保健食品。 十二、許可收費 無 十三、許可年審或年檢 每年復核一次 十四、其他事項 1、保健食品經營企業衛生許可證有效期滿30日前應申請復核或換證。 2、遺失《保健食品經營企業衛生許可證》,應及時向發證機關報失,于《南方日報》刊登遺失啟事聲明作廢,并申請補領新證。 3、自行歇業的保健食品經營企業,應及時到發證機關注銷《保健食品經營企業衛生許可證》。 4、《保健食品經營企業衛生許可證》的申請,根據屬地原則,由申請人向縣級以上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人所在地沒有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的,可向市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