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行業在選礦過程中以每噸原礦耗費5-15噸水的數量,被著稱“費水之最”。
自1994至2000年,統計全國選洗礦用水量累計達到2039510.1萬噸,其中酸堿性水排量為628548.5萬噸,而且,在532條河流中,有超過436條河流因礦山排水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
礦產資源開發是國家發展的重要基礎,但是面對礦山采選過程卻消耗的大量水資源,以及人們耐以生存的自然水資源所造成的污染,人們已難以承受。
如何改變“費水之最”的現象?首先要對礦井廢水進行有效處理,進行二次利用。再者就是節約礦區用水,以及礦區生活用水。礦區水源節省除了要增強人們的節水意識,最主要的是研發新型先進設備,來提高水資源利用率。
選礦的最后廢品是尾礦,尾礦是不能再選的礦石廢渣和大量水分組成的礦漿,如果把尾礦中的水分分離出來返回原廠再次利用,將大大改善礦山的水資源問題。如何對尾礦進行固液分離呢?
最早在美國出現一種尾礦處理設備,它是針對尾礦漿進行濃縮脫水,將其干式堆放的。這樣便可將水回收再利用,而且還可以減少尾礦庫潰壩現在。
而我國最早推行尾礦處理的是煙臺隆中重工礦業集團,以尾礦干排命名,利用濃縮型水力旋流器 高效濃密機 多頻脫水篩組成的尾礦干排系統,可針對任何礦種脫水,脫水效果可達到85%左右,實現了尾礦水回選廠循環使用,大量減少了原水的使用量。
實驗證明:針對一個尾礦年排放100萬噸/年選礦廠,隆中重工尾礦干排系統可年回水200萬噸/年,若按1.5元/ t計算,年可節約水費300萬元/年,如此循環使用水源,礦山選礦就將擺脫“費水之最”的稱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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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礦脫水篩結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