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灰固化處理專用螯合劑
垃圾焚燒飛灰處理飛灰穩定螯合劑
飛灰固化處理專用螯合劑是一種專門應用于垃圾焚燒飛灰處理的有效的、環保型穩定劑。產品根據國內垃圾焚燒工藝特點和不同造成垃圾分選不徹底、含量復雜等而造成如鉛等重金屬、二惡英含量較高。尤其是根據飛灰的成分及其形態特點以及重金屬在飛灰中存在的特征,通過對氨基硫化物等重金屬沉淀劑、螯合劑、氧化劑、促進劑、滲透劑等的復配,研發生產的一種專業的飛灰穩定螯合劑。如配合科學的藥劑與飛灰混配穩定化工藝和系統,使得穩定處理后的飛灰達到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的填埋要求。
飛灰固化處理專用螯合劑產品特點
1,
可根據具體的垃圾焚燒工藝和重金屬含量進行適當的調配;
2,
沉淀金屬及螯合金屬范圍廣,尤其是對鉛等難處理的重金屬的螯合;
3,
同時含有強氧化劑,對二惡英具有一定的氧化去除作用;
4,
水溶性、分散性好,藥劑利用率高,飛灰處理性能分布穩定;
5,
結合少量的水泥等無機材料可進一步增加穩定性和強度;
6,
飛灰穩定物質性能穩定可靠、周期長、可達到衛生填埋標準;
7,
飛灰的穩定化處理系統和設備及控制工藝需咨詢公司的技術人員;
飛灰固化處理專用螯合劑使用方法:
飛灰穩定螯合劑在實際使用時,分為:粉體、液態二種形態。液態的有效成本是粉體的一半左右,一般情況下要求需進行試驗調試其添加量,來滿足處理的要求,如滿足國家的危廢填埋標準或衛生填埋標準。
如滿足衛生填埋標準,處理工藝中如不加水泥,藥劑添加量是飛灰質量的粉體1%—2%左右,液態為:2%—3%左右,處理工藝中如加水泥(5%)可適當減少藥劑的添加量30%左右。如滿足危廢填埋標準可適當減少藥劑的添加量50%左右。
藥劑添加前需將要求先按比例添加到自來水中進行溶解,水的添加比例為飛灰質量的2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