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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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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發行新股是指已成立的玻璃鋼通風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為了擴大資本而發行新的股份的活動。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了玻璃鋼通風管道公司發行新股的實質要件:“公司發行新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一)前一次發行的股份己募足,并間隔一年以上;(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內連續盈利,并可向股東支付股利;(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內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四)公司預期利潤率可達同期銀行存款利率。
公司以當年利潤分派新股,不受前款第(二)項限制?!?/FONT>
《證券法》第二十條對公司發行新股有新的補充規定:“上市公司對發行股票所募資金,必須按招股說明書所列資金用途使用。改變招股說明書所列資金用途,必須經股東大會批準。擅自改變用途而未作糾正的,或者未經股東大會認可的,不得發行新股?!?/F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