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防法》)已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新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對建筑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存檔備查”
均出具國家標準第三方《安全檢測報告》,此報告可以提交相關部門作為檢測結果的技術性文件,作為辦理驗收過程的技術性報告參考文件,以便順利的取得相關部門的驗收意見書.
一、建立受檢單位檢測檔案、記錄安全隱患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并提供整改咨詢服務;
二、設立檢測服務咨詢熱線電話,傾聽委托單位和受檢單位的意見,并經常向主管部門反映客戶的意見。
三、與部分重點受檢單位召開防災安全分析會。
四、根據委托單位的要求,共同研究受檢單位的防災防損問題。
五、對那些隱患多、需重點防災和受檢單位進行跟蹤回訪,協助受檢單位做好整改服務。
六、配備多部檢測工程車,隨時為受檢單位和委托單位服務
檢測內容及效果:
消防設施系統:
1、電氣裝置:可發現接頭松動或接觸不良,不平衡負荷,過載,過熱等隱患。這些隱患可能造成的潛在影響是產生電弧、短路、燒毀、起火。
2、變壓器:可以發現的隱患有接頭松動,套管過熱,接觸不良(抽頭變換器),過載,三相負載不平衡,冷卻管堵塞不暢。其影響為產生電弧、短路、燒毀、起火。
3、電動機、發電機:可以發現的隱患是軸承溫度過高,不平衡負載,繞組短路或開路,碳刷、滑環和集流環發熱,過載過熱等。
4、火災探測器:安裝、分布、離梁、墻、風口距離、報警功能、編碼、信號反饋
5、區域顯示器或重復顯示器:接線、報警、顯示、消音、復位、二次火警功能
6、聯動柜自動、手動控制功能、反饋信號、主備電自動切換、功能標志
7、火災報警控制設備:安裝、配線、供電、自檢、記憶、顯示、打印、故障報警、消音、復位、主備電源轉換、火警優先
8、布線、穿管:線、管盒配置與規范明敷管防火處理
9、防火卷簾手:自動控制、信號反饋、關閉速度及時間、安裝質量
10、水噴淋系統:噴頭、管網、水流指示、閘閥、濕式報警閥、放水、壓力、泵房、水泵、控制箱、聯動
11、雨淋閥組安裝:設置功能、雨淋閥、水力警鈴、壓力開關、壓力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