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chǎn)品品牌:金鼎盛
產(chǎn)品型號:SC200/200
供應起重機生產(chǎn)廠家:北京金鼎盛起重建筑
機械設備有限公司,
起重機品牌:京金鼎盛牌
規(guī)格:起重機類型-施工升降機::
型號:SC200/200:
最大起重量
2(t)
額定載重量
2(t)
最大提升高度
200(m)
額定起重力矩
2000(KNM)
最大回轉速度
14(r/min)
跨度
90m
額定成員數(shù)
2×20(人)
額定起升速度
34.4(m/min)
最大起升高度
150(m)
導軌架尺寸
3×1.3×2.3
電動機型號
YZZ132M-4
功率
11×3×2(KW)
減速機中心距
125(mm)
傳動比
1:16
安全器形式
漸進式
動作速度
51.6(m/min)
制動力矩
≥3000(N.m)
升降機安全裝置一般要求:
1.吊籠應設有安全器和安全鉤。安全器應能保證升降機吊籠出現(xiàn)不正常超速運行時及時動作,將吊籠制停;安全鉤應能防止吊籠脫離導軌架或安全器輸出端齒輪脫離齒條。
2.有對重的升降機,當對重質量大于吊籠質量時,應有雙向安全器。
3.安全器在升降機的接高和拆卸過程中應仍起作用。
4.安全器動作時,設在安全器上的安全開關應將電動機電路斷開,制動器制動。
5.在非墜落試驗的情況下,安全器動作后,吊籠應不能運行。只有當故障排除,安全器復位后吊籠才能正常運行。
6.安全器只能在有效的標定期限內使用,安全器的有效標定期限不得超過2年。
7.安全器的速度控制部分應具有有效的鉛封或漆封。安全器出廠后動作速度不得隨意調整。
8.作用于一個以上導向標或導向繩的安全器,工作時應同時起作用。
9.吊籠在額定載荷工況墜落時,安全器的制動要求應符合GB/T0054中43和433的要求。
0SS型升降機,安全器鋼絲繩的張緊力應為安全器夾緊所需力的兩倍但不應小于300N。
安全器應防止由于外界物體侵入或因氣候條件影響而不能正常工作。任何安全器均不能影響升降機的正常工作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