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過戶)全國服務熱線:400-861-9060,陳經理:180 2835 9678,服裝商標轉讓,中山科進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是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授權,由在知識產權領域從業多年、經驗豐富的律師、商標代理人組成的知識產權代理公司,是能夠為客戶提供全方位服務的知識產權法律服務機構。
一、簡要說明
1、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共同到商標局辦理注冊商標的轉讓手續。
2、因繼承、企業合并、兼并或改制等其他事由發生移轉的,接受該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當事人應當到國家商標局辦理注冊商標的移轉手續。
3、依法院判決發生商標專用權移轉的,也應當辦理移轉手續。
辦理商標轉讓或移轉應當填寫《轉讓/移轉申請/注冊商標申請書》。
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經申請但尚未獲準注冊的商標,也可以申請轉讓或移轉。
二、辦理申請的三個步驟
(一)應提交的申請書件為:
(1)《轉讓/移轉申請/注冊商標申請書》;
(2) 轉讓人和受讓人的經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3) 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轉讓人和受讓人出具的《商標代理委托書》;
(4)申請移轉的,還應當提交有關證明文件或者法律文書;
(5)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申請人或代理組織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注:委托科進知識產權辦理商標轉讓的,我們將協助專業填寫相關文件和撰寫《商標轉讓協議》。
(二)提交申請書件
1、直接辦理的,申請人在北京商標注冊大廳的受理窗口提交申請。
2、委托科進知識產權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由該商標代理機構將申請書件送達商標局。
(三)繳納轉讓規費
申請按類別收費,一個類別受理轉讓注冊商標費。(詳情請咨詢科進客服)
三.注意事項
1、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近似商標應當一并轉讓。轉讓注冊商標申請不應可能產生誤認、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響。
? ?2、轉讓申請提交后,對符合受理條件的轉讓申請,商標局給申請人發出《受理通知書》(直接辦理的,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申請人;經代理的,發送給代理組織)。不符合受理條件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請人發出《不予受理通知書》(直接辦理的,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申請人;經代理的,發送給代理組織)。
3、轉讓申請核準后,直接辦理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受讓人轉讓證明,經代理的,發送給代理組織。對于注冊商標,將該商標的轉讓事宜刊登公告。證明上的落款日期為公告之日,受讓人自該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4、如果是申請人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轉讓申請的,商標局將所有書件都寄發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公司:中山科進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國家商標局備案代理機構)
地址:廣東省中山市西區岐沙路2號明景坊A303室
感謝您的來訪,由于發布空間有限未能把全部詳細內容展現,需要了解更多請咨詢科進客服或請訪問科進官網:spip.cn,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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