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投資移民去除條件式概述一、適用案件二、法令依據三、適用人群 第二部分流程圖第三部分投資移民去除條件式操作手冊一、投資移民去除條件式的相關規定1.持續投資2.創造就業機會3.隨從配偶及子女去除條件式的申請4.條件式居留身份終止的情況5.提交延遲申請(latefiling)6.導致驅逐出境的其它情況7.逾期判定8.處罰二、投資移民去除條件式申請相關文件1.遞交申請時需要的證明文件2.翻譯文件要求3.I-829表格填寫指南4.申請信(中英文對照譯本)三、操作流程四、遞交申請的時間限制五、申請地點六、規費及付款方式七、面談有關事項八、申請未決期間的工作和出境旅行九、申請的判決十、ServiceCenter案件進度查詢十一、網上案件結果查詢 【用途:】投資移民受益人在其條件式移民身份2年期限到期前的90天內需向移民局遞交去除條件的申請,得到批準才能保持永久居民身份,否則將失去綠卡身份。【法源依據:】INA§237(a)(1)(D)(i),8USC§1227(a)(1)(D)(i),INA§216A,8USC§11868CFR§216.1,8CFR§216.2,8CFR§216.6,8CFR§235.11【申請注意事項:】1、提交申請應該在條件式身份滿兩年前90天內。如果外籍投資者沒有在該段時間內申請去除條件式,將會收到身份終止通知和出庭通知,驅逐程序開始。2、如果外籍投資者符合去除條件式的條件,即使他/她在持條件式身份的2年內死亡,其配偶和子女也仍可以去除條件式身份。3、外籍投資者提交申請時不一定就必須待在美國。但如果申請人在美國境外時移民局要求面談,就必須返回美國親自面談?!ttp://www.uslawchina.cn/spview.asp?id=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