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的需要,合理確定和控制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造價,住房城鄉建設部制定了《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預算定額》,編號為GCG103-2008,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2001年批準發布的《全國統一市政工程預算定額》第九冊(地鐵工程)同時廢止。 本定額共分10冊,包括: 第一冊路基、圍護結構及地基處理工程 第二冊橋涵工程 第三冊隧道工程 第四冊地下結構工程 第五冊軌道工程 第六冊通信工程 第七冊信號工程 第八冊供電工程 第九冊智能與控制系統安裝工程 第十冊機電設備安裝工程 本定額是完成規定計量單位分部分項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
機械臺班的消耗量標準,是制定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地區單位估價表、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招標標底和投標報價的基礎。 本定額適用于新建、擴建的城市軌道交通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