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成立由醫學、農業、食品、營養等方面的專家組成的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國家建立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制度,對食品、食品添加劑中生物性、化學性和物理性危害進行風險評估。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是制定、修訂食品安全標準和對食品安全實施監督管理的科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2000年7月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1993年10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2006年4月29日)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2008年10月9日)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2,007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3年12月26日)食品召回管理規定(2007年8月27日)食品添加劑衛生管理辦法(2002年3月28日)食物中毒事故處理辦法(1999年12月24日)實用附錄:中國消費者協會投訴卡(參考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