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仁安醫院內地孕婦分娩預約證明及安排-辦理詳情 辦理「內地孕婦分娩預約證明」 按金?按金?港幣四萬元正 只接受現金、銀聯、VISA及EPS 用以繳付部份分娩及住院費用 辦理時間?星期一至五:9am-1pm2pm?5pm 星期六:9am?1pm 繳付方法 孕婦需提交以下文件? 孕婦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孕婦之有效旅游證明文件正本(請自行查核有關之證件是否可于本港分娩) 醫生轉介信正本或副本(只適用于非在仁安醫院診癥之孕婦) 「內地孕婦分娩預約證明」有效期 由預產日期起計壹個月或 例如?預產期為2009年6月20日,其有效期將會至2009年7月19日為止 至妊娠期終止 更改「內地孕婦分娩預約證明」資料 帶備新及舊之旅游證件及之前已發出之預約證明辦理,并需繳付行政費港幣$200元正 遺失「內地孕婦分娩預約證明」 申請補發需提交申請要求及繳付行政費港幣$200元正。 取消預約安排 孕婦如未能于「內地孕婦分娩預約證明」有效期內入院或在預產期兩星期前,沒有透過主診醫生以書面通知取消預約 全數按金將不獲退回 孕婦如欲取消預約,必須于其預產期兩星期前透過主診醫生以書面通知本院 孕婦可親自辦理手續,需提交以下文件? 孕婦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內地孕婦分娩預約證明」正本 按金收據正本 主診醫生之「書面通知」正本 孕婦亦可委托他人代辦,需提交以下文件? 委托書正本 受托人之香港身份證或有效旅游證件正本 孕婦之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內地孕婦分娩預約證明」正本 按金收據正本 主診醫生之「書面通知」正本 本院將收取行政費港幣壹萬元正,按金余額將于預產期后2星期內退回 入院時孕婦必須出示 「內地孕婦分娩預約證明」正本及 可逗留本港分娩之有效旅游證件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