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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來說壞賬準備的計提方法有四種:即“余額百分比法”、“賬齡分析法”、“銷貨百分比法”和“個別認定法”。
(一)余額百分比法
這是按照期末應收賬款余額的一定百分比估計壞賬損失的方法。壞賬百分比由企業根據以往的資料或經驗自行確定。在余額百分比法下,企業應在每個會計期末根據本期末應收賬款的余額和相應的壞賬率估計出期末壞賬準備賬戶應有的余額,它與調整前壞賬準備賬戶已有的余額的差額,就是當期應提的壞賬準備金額。
采用余額百分比法計提壞賬準備的計算公式如下:
1.首次計提壞賬準備的計算公式:
當期應計提的壞賬準備=期末應收賬款余額×壞賬準備計提百分比
2.以后計提壞賬準備的計算公式:
當期應計提的壞賬準備=當期按應收賬款計算應計提的壞賬準備金額+(或-)壞賬準備賬戶借方余額(或貸方余額)
例:泰山企業2006年末應收賬款余額為800 000元,企業根據風險特征估計壞賬準備的提取比例為應收賬款余額的0.4%。2007年發生壞賬4 000元,該年末應收賬款余額為980 000元。2008年發生壞賬損失3 000元,上年沖銷的賬款中有2 000元本年度又收回。該年度末應收賬款余額為600 000元。假設壞賬準備科目在2006年初余額為0。
要求:計算各年提取的壞賬準備并編制會計分錄。
解:(1)2006年應提壞賬準備=800 000×0.4%=3 200(元)
根據上述計算結果應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借:資產減值損失3 200
貸:壞賬準備 3 200
2007年發生壞賬損失時,應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借:壞賬準備4 000
貸:應收賬款4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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