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超載是造成公路加速損壞的重要原因,國家交通部2000年2號令《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于2000年4月1日起執行,《規定》對各類車輛的軸載質量作了明確規定并指出“公路管理機構可根據需要在公路上設置車輛軸載質量及車貨總質量檢測裝置,對超限運輸車輛進行檢測(第20條)”。 為適合管理部門流動檢測的要求,我公司研制了便攜式公路動態軸重超限檢測儀,為交通部門實施有效的超限管理提供了強有力的手段。另外,本便攜式電子秤也可廣泛應用于稱量沙石、煤礦、水泥等精度要求不同的稱重場合。基本配置: ◆ DCS-30稱重臺面便攜式稱重臺板2塊。 ◆顯示儀表組件 手提箱式組合儀表,XK3196E2專用稱重顯示器(漢字點陣液晶顯示,帶背光),高速漢字微型打印機,可充電電池及相關連接插座。這是基本配置的核心部件。主要技術指標: ◆稱重速度≤5km/h ◆動態稱量精度1-6%,與稱量速度有關。 ◆最大軸重:30噸。 ◆最小檢測軸重:500kg。 ◆最大軸數:不限。 ◆臺面參考尺寸:700mm×430mm×30mm。 ◆臺板重量:18kg/塊。 ◆顯示儀表組件重量:12kg。 ◆可打印完備的檢測憑單。 ◆根據不同使用者可選擇交警模式、路政模式以及七部委模式。